【音樂學系】113學年度第2學期第二主修相關資訊公告
113學年度第2學期第二主修修習意願
【填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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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 |
113年11月27日 至 113年12月27日17:00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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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地點 |
音樂學系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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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主修繳費日期 |
114年01月16日 至 114年02月09日止 (課務組目前暫定時間,若有異動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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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1.本系與教務處研議後決議,若開學前未繳納第二主修費用,將進行課程停開之動作,請考量自身經濟狀況以及修習意願再進行填寫與簽名,若簽名後表示同意本規定。 2.本表單僅調查修習意願,是否通過審核標準,依本系公告名單為主,始得修習第二主修。 3.收費比照「第一主修音樂指導費」,系辦開課完成後,提供名單給教務處課務組產製繳費單;若為延修生則提供名單給教務處註冊組,並列計於第一階段學雜費繳費單,須於每學期開學前完成繳費。 4.第二主修學分不得列入畢業總學分數128學分計算。 5.第二主修學分無法使用就學貸款及其他相關補助。 6.若有疑慮請洽音樂系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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