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04學年度音樂系選課注意事項(1040911更新)
※一、二年級課程代碼12位數(屬於104、103課綱)、三、四年級課程代碼8位數(屬於102、101課綱)
※低年級無法上修,僅成績優良等因素可申請上修。若三、四年級下修一、二年級12碼課程,系統會自動跳至自由學分,若有相同名稱科目,請於自行檢核前,先點選等同科目抵認後,再次檢核才會跳至原本學分區塊(目前因選課時間,暫時將音樂基礎訓練等同科目抵認選項刪除。
1. 一、二年級音樂基礎訓練,請依公告選課(104.9.10公告)。
2.大三以上已修過原住民歌舞(上、下)者,請勿再選課程內容相同之原住民樂舞(一、三),若僅修過(上)或(下),可再選一學期。
3.學分或選課有任何問題,班級統一請班代、副班代或學藝將問題整理後告知系辦,於班會時間統一說明,不再個別說明,請務必參加。
音樂系辦關心您10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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