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音樂學系

【第二主修-期末考】長號

長號
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系課程會議通過(112.04.18)
學期
主修考試範圍
1
長號
1.自選曲一首。
2
長號
1.自選曲一首。
3
長號
1.自選曲一首。
4
長號
1.自選曲一首。
5
長號
1.現代樂派自選曲一首或單一樂章。
6
長號
1.現代樂派樂曲一首(快慢樂章各一)。
7
長號
1.現代時期完整樂曲一首。
8
長號
1.現代時期完整樂曲一首。
備註:
1.
考試曲目一概不可重複,否則該學期術科以0分計。
2.
樂曲演奏是否背譜由主修老師依照學生程度決定。
3.
考試當日,各年級將抽數名同學演奏完整首曲目。
4.
學生所繳交曲目需照系上統一格式。
5.
(1)如有伴奏或其他課者,需於考前三日內向系辦報備,以調整考試順序。
(2)如無以上情形,遲到同學不得參與考試。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