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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學系

【第二主修-期末考】小提琴

小提琴

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系課程會議通過(112.04.18)
學期
主修考試範圍
1
小提琴
1.音階:C大調、a小調音階琶音(4音1弓以上)
2.自選曲:一首巴洛克或古典時期作品
2
小提琴
1. 音階:兩個升降內之大、小調音階琶音(4音1弓以上)
2.自選曲:一首巴洛克或古典時期作品
3
小提琴
1.音階:四個升降內之大、小調音階琶音(4音1弓以上)
2.自選曲:浪漫樂派任一首作品
4
小提琴
1.音階:五個升降內之大、小調音階琶音(4音1弓以上)
2.自選曲:浪漫樂派任一首作品
5
小提琴
1.全調音階
2.練習曲一首(需Kayser以上程度)
3.浪漫樂派或現代樂派作品任一首(或一個樂章)
6
小提琴
1.全調音階
2.巴哈無伴奏組曲或奏鳴曲任一樂章
3.浪漫樂派或現代樂派作品任一首(或一個樂章)
7
小提琴
1.音階全調
2.完整樂曲一首(需含全部樂章)
8
小提琴
1.任2首不同樂派獨奏作品
備註
1.
所有曲目一律背譜彈奏。
2.
考試曲目一概不可重複,否則該學期術科以0 分計。
3.
考試當日,各年級將抽數名同學彈完全部曲目。
4.
(1)如有衝突(伴奏或其他課),需於考前三日內向系辦報備,以調整考試順序。
(2)如無以上情形,遲到同學不准補考(當天)。
5.
學生所繳交曲目需照系上統一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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