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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學系

【第二主修-期末考】打擊樂

打擊樂
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系課程會議通過(112.04.18)
學期
主修考試範圍
1
打擊樂
練習曲或獨奏曲一首。
2
打擊樂
練習曲或獨奏曲一首。
3
打擊樂
練習曲或獨奏曲一首。
4
打擊樂
練習曲或獨奏曲一首。
5
打擊樂
練習曲或獨奏曲一首。
6
打擊樂
練習曲或獨奏曲一首。
7
打擊樂
兩首獨奏曲 (需包含鍵盤類一首)
8
打擊樂
兩首獨奏曲 (需包含鍵盤類一首)。
備註:
1.
樂器分成3大類: 鍵盤類, 鼓類(小鼓, 定音鼓), 綜合類(至少兩種不同樂器組合的綜合打擊, 爵士鼓或世界音樂...等等)。
2.
鍵盤類必須背譜,其餘(包含樂團片段) 皆可以申請視譜演奏。
3.
除畢業音樂會曲目可重複外,其他考試曲目(含管弦樂團片段)一概不可重複,否則該學期術科以0分計。
4.
學生所繳交曲目需照系上統一格式。
5.
如有伴奏或其他課者,需於考前三日內向系辦報備,以調整考試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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