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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學系

【第二主修-期末考】中提琴

中提琴

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系課程會議通過(112.04.18)
學期
主修考試範圍
1
中提琴
1. C大調a小調音階琶音
2.自選曲一首
2
中提琴
1.一個升降記號內之大小調音階琶音
2.自選曲一首
3
中提琴
1.二個升降記號內之大小調音階琶音
2.自選曲一首
4
中提琴
1.三個升降記號內之大小調音階琶音
2.自選曲一首
5
中提琴
1.四個升降記號內之大小調音階琶音
2.自選曲一首
6
中提琴
1.五個升降記號內之大小調音階琶音
2.自選曲一首
7
中提琴
1.全調音階
2.自選曲一首
8
中提琴
1.全調音階
2.四升降雙音音階3,6,8度
3.獨奏曲目需涵蓋三個以上不同樂派之作品,不得重複之前考試曲目,且實際演奏時間超過20分鐘
備註
1.
除畢業音樂會曲目可重複外,其他考試曲目一概不可重複,否則該學期術 科以0分計。
2.
考試當日,各年級將抽數名同學彈完全部曲目。
3.
對於期中考之方式,初步方式經過五位老師會商,決定需舉行,但建議以:
(1) 樂團片段(本學期學校樂團演出之曲目)。
(2) 音階。
4.
此兩種方式內容考試以增進學生之熟稔及突破性。
5.
學生所繳交曲目需照系上統一格式。
6.
(1)如有伴奏或其他課者,需於考前三日內向系辦報備,以調整考試順序
(2)如無以上情形,遲到同學不得參與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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