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提琴
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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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修考試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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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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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提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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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大調a小調音階琶音
2.自選曲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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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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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提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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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個升降記號內之大小調音階琶音
2.自選曲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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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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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提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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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個升降記號內之大小調音階琶音
2.自選曲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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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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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提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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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個升降記號內之大小調音階琶音
2.自選曲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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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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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提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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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個升降記號內之大小調音階琶音
2.自選曲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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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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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提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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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五個升降記號內之大小調音階琶音
2.自選曲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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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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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提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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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調音階
2.自選曲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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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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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提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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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調音階
2.四升降雙音音階3,6,8度
3.獨奏曲目需涵蓋三個以上不同樂派之作品,不得重複之前考試曲目,且實際演奏時間超過2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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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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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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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畢業音樂會曲目可重複外,其他考試曲目一概不可重複,否則該學期術 科以0分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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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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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當日,各年級將抽數名同學彈完全部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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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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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期中考之方式,初步方式經過五位老師會商,決定需舉行,但建議以:
(1) 樂團片段(本學期學校樂團演出之曲目)。 (2) 音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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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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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兩種方式內容考試以增進學生之熟稔及突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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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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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所繳交曲目需照系上統一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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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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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有伴奏或其他課者,需於考前三日內向系辦報備,以調整考試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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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無以上情形,遲到同學不得參與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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