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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學系

【第二主修-期末考】低音號

低音號
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系課程會議通過(112.04.18)
學期
主修考試範圍
1
低音號
1.兩升兩降以內大小調音階、琶音
2.練習曲一首
2
低音號
1.三升三降以內大小調音階、琶音
2.練習曲一首
3.演奏曲一首
3
低音號
1.四升四降以內大小調音階、琶音
2.練習曲一首
3.演奏曲一首
4
低音號
1.全部大小調音階、琶音
2.練習曲一首
3.演奏曲一首
5
低音號
1.全部大小調音階、琶音
2.練習曲一首
3.演奏曲一首〈須包含快、慢樂章或完整之散曲〉,長度不得少於五分鐘
6
低音號
1.全部大小調音階、琶音
2.練習曲一首
3.演奏曲一首〈須包含快、慢樂章或完整之散曲〉,長度不得少於五分鐘
7
低音號
1.全部大小調音階、琶音
2.練習曲一首
3.演奏曲一首〈須包含快、慢樂章或完整之散曲〉,長度不得少於十分鐘
8
低音號
1.全部大小調音階、琶音
2.練習曲一首
3.演奏曲一首〈須包含快、慢樂章或完整之散曲〉,長度不得少於十分鐘
備註:
1.
所有曲目一律背譜彈奏。(若練習曲、管絃樂片段、二十世紀曲目須看譜者,請於考試或音樂會舉辦二週前,一併提出申請,核可後方能視譜演奏)。
2.
除畢業音樂會曲目可重複外,其他考試曲目一概不可重複,否則該學期術科以0分計。
3.
考試當日,各年級將抽數名同學彈完全部曲目。
4.
學生所繳交曲目需照系上統一格式。
5.
(1)如有伴奏或其他課者,需於考前三日內向系辦報備,以調整考試順序。
(2)如無以上情形,遲到同學不得參與考試。
6.
為了評審評分考量,畢業音樂會必需由同樂器者一起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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