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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學系

【第一主修期末考】聲樂(適用於111學年度(含)以後)

國立臺東大學音樂系第一主修期末考試範圍
(適用於111學年度(含)以後)
聲樂
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系課程會議通過(112.04.18)
111學年度第2學期音樂學系期末術科考試會議(聲樂組)修訂(112.06.08)
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系務會議通過(112.06.14)
112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系務會議通過(112.12.21)
學期
主修考試範圍
1
聲樂
1.練習曲:一首(自適用教材中任選一首Concone Op. 9, Panofka Op. 85, Seidler, Vaccai)
2.自選曲:一首。
2
聲樂
1.練習曲:一首(自適用教材中任選一首Concone Op. 9, Panofka Op. 85, Seidler, Vaccai)
2.歌曲:
(1)指定:義大利文歌曲一首。
(2)自選:一首(不限語言與類別)
3
聲樂
1.練習曲:一首(自適用教材中任選一首)Concone Op. 9, Panofka Op. 85, Seidler, Vaccai)
2.歌曲:
(1)指定:義大利文藝術歌曲兩首,兩首二抽一。
(2)自選:一首(不限語言與類別)。
4
聲樂
  1. 歌曲:
(1)指定:四曲抽二首(含中、義語言各一首)。
(2)自選:一首(限德文)。
5
聲樂
1.歌曲:
(1)指定:五曲抽三首(含中、義語言各一首)。
(2)自選:一首(不限語言與類別)。
6
聲樂
1.歌曲:
(1)指定::六曲抽三首(含德、義、中語言各一首,神劇、歌劇必抽一首)。
(2)自選:一首(限法文)。
7
聲樂
期末考或畢業音樂會二擇一:
一、期末考
1.歌曲:
(1)指定:六曲抽四首(含德、義、法、中語言各一首,必唱歌劇、神劇)。
(2)自選:一首,不限語言與類別。
二、畢業音樂會
1.實際演唱時間不得少於45分鐘,未滿45分鐘則不予計分。
2.獨唱曲目須涵蓋三個不同樂派以上之作品,至少必須包含中、義、德、法四種語言,樂曲內容需含有歌劇、藝術歌曲、民謠各一首及台灣原委會認定之原住民族群之原住民歌謠一首。
8
聲樂
期末考或畢業音樂會二擇一:
一、期末考
1.歌曲:
(1)指定:六曲抽四首(含德、義、法、中語言各一首,必唱歌劇、神劇)。
(2)自選:一首,不限語言與類別。
二、畢業音樂會
1.實際演唱時間不得少於45分鐘,未滿45分鐘則不予計分。
2.獨唱曲目須涵蓋三個不同樂派以上之作品,至少必須包含中、義、德、法四種語言,樂曲內容需含有歌劇、藝術歌曲、民謠各一首及台灣原委會認定之原住民族群之原住民歌謠一首。
備註:
1.
1950之後的現代/室內樂聲樂作品可看譜演唱。
2.
除畢業音樂會曲目可重複外,聲樂(8)之考試曲目不得重複聲樂(7)或畢業音樂會之曲目,其他考試曲目不可重複,否則該學期術科以零分計。
3.
學生所繳交曲目需照系上統一格式。
4.
(1)如有伴奏或其他課者,需於考前三日內向系辦報備,以調整考試順序。
(2)如無以上情形,遲到同學不得參與考試。
5.
畢業音樂會:
(1)為了評審評分考量,畢業音樂會必需由同樂器者一起開。
(2)開完音樂會後二星期內需繳交海報、節目單及邀請卡之紙本與電子檔各一份、演出DVD光碟一份,並註明班級、學號、姓名及演出日期與演出名稱後,交至系辦。音樂會較晚開者,其光碟片仍需於其期末考結束前一週交出。逾時繳交者扣分,未繳交者該科不予通過。
6.
任何主修樂器在期初、期末術科考試以及畢業音樂會,若因生理或心理因素需申請視譜,需提供【兩年內之就醫紀錄】向系辦公室申請是否同意視譜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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