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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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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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音提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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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部大小調音階及琶音(兩個八度),八音一弓
2.練習曲一首
3.自選曲一首:古典時期(一個樂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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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音提琴(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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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部大小調音階及琶音(兩個八度),八音一弓
2.巴哈無伴奏任一舞曲
3.自選曲一首:巴洛克或古典時期(一個樂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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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音提琴(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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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調雙音音階、兩個八度,2音一弓
2.練習曲或巴哈無伴奏任一舞曲
3.自選曲一首:古典或浪漫時期(一個樂章)
4.管弦樂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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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音提琴(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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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小調雙音音階、兩個八度,2音一弓
2.練習曲或巴哈無伴奏任一舞曲
3.自選曲一首:古典、巴洛克、浪漫時期任一樂章
4.管弦樂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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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音提琴(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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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巴洛克或古典時期小品一首
2.自選曲一首:巴洛克、古典、浪漫時期任一時期,完整奏鳴曲或協奏曲
3.管弦樂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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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音提琴(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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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巴洛克或古典時期小品一首
2.自選曲一首:古典或現代樂派任一完整奏鳴曲或協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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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音提琴(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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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首不同樂派
2.一首完整協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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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音提琴(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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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音樂會:
1.實際演奏時間不得少於45分鐘,未滿45分鐘則不予計分。
2.獨奏曲目須涵蓋三個以上不同樂派之作品,以奏鳴曲或協奏曲為主,小品為輔。
3.為了評審評分考量,畢業音樂會必需由同樂器者一起開。
4.開完音樂會後二星期內需繳交海報、節目單及邀請卡之紙本與電子檔各一份、演出DVD光碟一份,並註明班級、學號、姓名及演出日期與演出名稱後,交至系辦。音樂會較晚開者,其光碟片仍需於其期末考結束前一週交出。逾時繳交者扣分,未繳交者該科不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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