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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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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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簧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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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個大小調音階、琶音:抽考(大小調共)一組。
2.練習曲一首。
3.自選曲一首(須包含快/慢樂章),時間不得少於8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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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簧管(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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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個大小調音階、琶音:抽考(大小調共)一組。
2.練習曲一首。
3.自選曲一首(須包含快/慢樂章),時間不得少於8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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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簧管(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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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選曲一首(含全部樂章),時間不得少於8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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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簧管(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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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樂團片段五首:抽考一首。
2.自選曲二首(含全部樂章),時間不得少於15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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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簧管(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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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首不同樂派(含全部樂章)完整曲目,時間不得少於15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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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簧管(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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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樂團片段八首:抽考ㄧ首。
2.二首不同樂派(含全部樂章)完整曲目,時間不得少於15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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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簧管(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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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首(含全部樂章)完整曲目,時間不得少於2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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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簧管(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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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音樂會:
1.實際演奏時間不得少於45分鐘,未滿45分鐘則不予計分。
2.獨奏曲目須三首以上(含全部樂章)不同風格之完整曲目。
3.為了評審評分考量,畢業音樂會必需由同樂器者一起開。
4.開完音樂會後二星期內需繳交海報、節目單及邀請卡之紙本與電子檔各一份、演出DVD光碟一份,並註明班級、學號、姓名及演出日期與演出名稱後,交至系辦。音樂會較晚開者,其光碟片仍需於其期末考結束前一週交出。逾時繳交者扣分,未繳交者該科不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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