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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學系

【第一主修期末考】長號(適用於110學年度(含)以前)

長號
(102.09.30修改)
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修訂(106.2.20)
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系課程會議修訂(111.03.07)
111學年度第2學期音樂學系期末術科考試會議(銅管、打擊組)修訂(112.06.06)
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系務會議通過(112.06.14)
學 期
主修
長號()
  1. 12大調與關係小調音階與琶音 (一個八度)
  2. 練習曲一首(需背譜)
  3. 巴洛克時期作品快、慢樂章各一 (改編可、需背譜)
長號()
  1. 12大調與關係小調音階與琶音 (一個八度)
  2. 練習曲一首(需背譜)
  3. 浪漫樂派長號作品一首,或單一樂章 (不可是改編曲,需背譜)
長號()
  1. 12大調與關係小調音階與琶音 (兩個八度)
  2. 練習曲一首(需背譜)
  3. 浪漫或現代樂派長號作品,總長度不得少於4分鐘 (不可是改編曲,需背譜)
  4. 樂團片段3首。
長號()
  1. 12大調與關係小調音階與琶音 (兩個八度)
  2. 浪漫或現代樂派長號作品之快慢樂章各一,或兩首快、慢單樂章完整樂曲,總長度不得少於5分鐘 (不可是改編曲,需背譜)
  3. 樂團片段3首。
長號()
  1. 12大調與關係小調音階與琶音 (兩個八度)
  2. 浪漫或現代樂派長號作品之快、慢樂章各一,或完整單樂章含快、慢對比段落,長度不得少於7分鐘。
  3. 樂團片段5首。
長號()
  1. 12大調與關係小調音階與琶音 (兩個八度)
  2. 浪漫或現代樂派完整作品,長度不得少於7分鐘。
  3. 樂團片段5首。
長號()
  1. 現代樂派協奏曲或奏鳴曲之完整三樂章,或是10分鐘以上之完整長號作品。
  2. 樂團片段5首。
長號()
畢業音樂會:
1.實際演奏時間不得少於40分鐘,未滿40分鐘則不予計分。
2.獨奏曲目須涵蓋三個以上不同樂派之作品。
3.為了評審評分考量,畢業音樂會必需由同樂器者一起開。
4.開完音樂會後二星期內需繳交海報、節目單及邀請卡之紙本與電子檔各一份、演出DVD光碟一份,並註明班級、學號、姓名及演出日期與演出名稱後,交至系辦。音樂會較晚開者,其光碟片仍需於其期末考結束前一週交出。逾時繳交者扣分,未繳交者該科不予通過。
備註:
1.所有曲目一律背譜奏。(若二十世紀曲目須看譜者,請於考試或音樂會舉辦二週前,一併提出申請,核可後方能視譜演奏)
2.除畢業音樂會曲目可重複外,其他考試曲目一概不可重複,否則該學期術科以0
3.考試當日,各年級將抽數名同學彈完全部曲目。
4.學生所繳交曲目需照系上統一格式。
5. (1)如有伴奏或其他課者,需於考前三日內向系辦報備,以調整考試順序。
  (2)如無以上情形,遲到同學不得參與考試。
6.任何主修樂器在期初、期末術科考試以及畢業音樂會,若因生理或心理因素需申請視譜,需提供【兩年內之就醫紀錄】向系辦公室申請是否同意視譜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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