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主修期末考】應用與創意模組(適用於110學年度(含)以前)
應用與創意模組
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系課程會議修訂(109.04.08)
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系課程會議修訂(110.03.22)
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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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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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南族語歌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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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南族語歌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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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美族歌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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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美族歌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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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灣族語歌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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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灣族語歌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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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吉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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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首不同曲風完整演奏曲彈奏
所有平行大小調與琶音抽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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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吉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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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完整演奏曲彈奏
一首自創曲(或改編樂曲中電吉他樂段)彈奏
所有平行大小調與琶音抽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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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與創意模組
專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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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謠:十六曲抽三首(含近代創作、部落通用傳唱歌謠、詩歌各一首),必唱祭儀歌謠四首抽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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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與創意模組
專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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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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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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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曲目一律背譜演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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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畢業音樂會曲目可重複外,其他考試曲目一概不可重複,否則該學期術科以0分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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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繳交曲目需照系上統一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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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曲目單未經教師簽名視同扣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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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曲目若需伴奏或協助演唱者,均須考試前一週由應試同學自行找同學演出,並向系辦報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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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特殊情況者,得由主修指導老師提出,並經系主任及其他民族音樂老師會議同意後使得變更。
如有其他課者,需於考前三日內向系辦報備,以利調整考試順序。如無以上情形,遲到同學不得參與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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