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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主修期初考】小號(適用於110學年度(含)以前)

小號
(102.06.28.修改)
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修訂(106.2.20)
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系課程會議修訂(111.03.07)
111學年度第2學期音樂學系期末術科考試會議(銅管、打擊組)修訂(112.06.06)
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系務會議通過(112.06.14)
 
期初考
小號(2)
三升三降音階琶音,大小調一組。
練習曲(老師指定)
小號(3)
四升四降音階琶音,大小調一組。
練習曲(老師指定)
小號(4)
五升五降音階琶音,大小調一組。
安邦有特色的練習曲(141)
小號(5)
二十四個大、小調,音階及琶音。
安邦14個有特色的練習曲(142)不得重複。
小號(6)
二十四個大、小調,音階及琶音。
安邦14個有特色的練習曲(142)不得重複。
小號(7)
管絃樂片段5 (由主修老師決定)
練習曲(老師指定)
小號(8)
管絃樂片段5(可重複)
練習曲(老師指定)
備註:
  1. 術科考試成績分配比例:期初考20%,平時30%,期末50%
  2. 背譜為原則,若有特例須於繳交曲目時一併提出。
  3. 除非該組有特別規定,其餘依照期末術科考試辦理。
  4. 以上曲目期末術科考試不得重複使用(鋼琴組及各組畢業音樂會除外)
  5. 學生所繳交曲目需照系上統一格式。
  6. (1)如有伴奏或其他課者,需於考前三日內向系辦報備,以調整考試順序。
(2)如無以上情形,遲到同學不得參與考試。
  1. 任何主修樂器在期初、期末術科考試以及畢業音樂會,若因生理或心理因素需申請視譜,需提供【兩年內之就醫紀錄】向系辦公室申請是否同意視譜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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