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相關辦法】國立臺東大學音樂學系申請更換第一主修老師辦法【表格】(112.09.11更新)
國立臺東大學音樂學系申請更換第一主修老師辦法
92學年度第一學期第2次音樂學系系務會議通過(92.09.29.)
100學年度第二學期第3次音樂學系系務會議通過(101.06.11.)
112學年度第1學期音樂學系第1次系務會議通過(112.09.11)
一、更換老師以一次為限,請謹慎考慮。
二、於一升二年級、二升三年級方可提出申請。
轉學生就讀一年起,主修級數為偶數學年(例主修(2)或主修(4)時)方可提出申請。
三、申請條件:學生可於第二學期五月三十一日以前提出申請(如遇假日順延至上班第一日),可選擇更換本系聘任之專兼任課教師。
四、申請時間:申請表須於五月三十一日以前(如遇假日順延至上班第一日)交至系辦公室提出申請,逾時一概不接受申請。
國立臺東大學音樂學系申請更換第一主修老師申請表
姓名: 班級: 學號: 手機:
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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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任課老師簽名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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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課老師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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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主任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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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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