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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學系

【音樂系】113學年度國立臺東大學音樂系協奏曲比賽,報名時間:113年9月30日(一)起至10月11日(五)止,鼓勵同學踴躍報名!

國立臺東大學音樂學系協奏曲比賽辦法
92學年度第二學期第四次系務會議通過(93.06.10.)
93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三次系務會議修訂通過(93.11.01.)
96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三次系務會議修訂通過(97.01.22.)
104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系務會議修訂通過(104.10.19)
104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三次系務會議修訂通過(105.06.20.)
112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修訂通過(112.09.11)
活動宗旨為提昇學生演奏能力,增加舞台經驗,提供展現學習成果之機會,並藉由舞台表演之切磋,策勵積極嚴謹之樂教理念。
主辦單位國立臺東大學音樂學系
實施要點
  • 參加對象:全系學生,惟需經授課老師同意。
  • 比賽項目:開放各主、副修項目。
  • 比賽方式:
    1. 若比賽報名15組以上(),採初賽及決賽兩階段進行。
    2. 初賽與決賽曲目以相同為原則。
  • 曲目內容:
  1. 器樂:自選從巴洛克到現代時期之協奏曲、或管弦協奏之作品一樂章或一首,演奏時間以十分鐘為原則。
  2. 聲樂:自選五至十分鐘之歌劇或神劇詠嘆調一至二首。
   註:請考慮本系樂團編制及管絃樂譜取得的問題。
  • 報名時間:113930() ~ 1011()
  • 報名方式:網頁下載或至音樂系辦公室、系學會索取報名表辦理。
  • 比賽日期:1131028()
  • 比賽地點:接近比賽時系網公告。
  • 評審委員:初賽以系內專兼任教師,決賽以校外教師組成評審團。
  • 獎勵:錄取決賽優勝者,將頒發獎狀並安排由本校管絃樂團協奏演出(場地時間另行公佈)
  • 注意事項:
          1. 凡曾經入選獲獎者不可再報名。
          2. 本活動要點音樂系保留更動權。
          3. 入選者須在113114()12:00(或以郵戳為憑)前將協奏曲比賽入選之總譜、分譜(A4B4尺寸皆可)送至系辦,不得更換曲子,否則取消演出資格。
  •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113學年國立臺東大學音樂學系協奏曲比賽
一、報名時間:
民國1139308時起至101117時止。
二、報名方式:
()繳交紙本報名表;
()填寫Google表單(113101117:00表單將自動關閉)
  • 112101317:00前繳交紙本並完成Google表單填寫,任一項未繳者視同報名手續未完成。
三、比賽日期:民國1131028星期一,流程另行公告。
音樂系113.09.26
 
 
 
 
 
 
國立臺東大學音樂系協奏曲比賽報名表
*僅限電腦打字
茲同意音樂       學生:            學號:             
茲同意碩士    
參加      學年度          協奏曲比賽
指導老師簽名:________________
(若自行偽造簽名不予受理)
   報名日期:           
主奏樂器
僅限電腦打字
曲目
作曲者
演奏時間
協奏者
(請勿填本人)
音樂      / 碩士      / 其他:                     
學號:     姓名:                   (※注意!請勿填主奏者)
注意事項:
  1. 報名表填妥,務必請指導老師親自簽名後,將老師親簽之紙本於期限內交至系辦(WORD電子檔寄至系辦信箱)
  2. 請確認已填Google表單。
  3. 繳交期限:請依公告之時間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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